2022年5月15—30日,晋宁区成立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人员组成的两个专项检查组,分片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农药经营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累计出动车辆30余辆(次)、工作人员90余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76户,发放《国家禁限用农药目录》176份,查获过期农药500余个1639瓶(袋)。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部分经营户无农药进、销、存电子台账,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杜绝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进销存台账记录,提高经营主体法律意识,自觉规范做好农药经营活动,有效抵制假劣农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晋宁区将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存在的进销存台账记录不全、过期农药未及时清理处置等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做好经常性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好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做好经营户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其法律意识,守法经营;三是加大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提高农户质量安全意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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