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运行水平,积极开展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带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6月1日,江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江安县2022年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审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竹局、县供销联社、人行江安支行等8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领学了川农函〔2022〕340号文件精神,审查了“江安县金土地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申报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审资料,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并现场核实了江安县金土地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会议一致认为该专合社符合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同意该专合社申报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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