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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10 作者:佚名 来源: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闽农政改函〔2022〕360号)要求和5月18日市纪委2022年点题整治“双点评”推进会精神,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漳州市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了整治工作的3个重点:
一是整治“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二是整治“三资”被侵占问题,重点是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被侵占等问题。三是整治“三资”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是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确定了时间进度4个节点:一是6月30日前完成对于2021年群众举报或自查发现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的整改。二是9月30日前用好线上监督平台,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知晓度;拓宽财务监督渠道,推动村级财务收支网上公开。三是7月1日--9月30日探索合同网上公开,制定经济合同要素公开表单,组织村(社区)全面梳理村集体经济合同,分批次上传公开。四是6月1日-9月30日推动阳光流转交易,在漳浦县、华安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等进场流转交易试点,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2-06-09/99065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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