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厅主要领导关于选择一些村对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进行解剖的工作要求,6月7日—8日,厅合经处处长杨仁斌带队赴泸州市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纳溪区梅岭村、龙马潭区桐兴村、江阳区常乐寺村、董允坝村,与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等情况,并实地考察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情况。
杨仁斌强调,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挂牌,将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牌匾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大门侧竖挂,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民群众心中入深入实。要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企业“防火墙”,针对泸州市全域成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现状,要明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资公司主体关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明确村资公司责任承担范围,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定有序运行。要适时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查,围绕改革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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