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15—2020年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54号)、《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质量评定管理办法》和《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质量评分细则》文件,对标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较高和发展成长性好6大项复核条件,5月11日-27日,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文旅局圆满完成对全市2015-2020年获评的36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进行评定性复核工作。
本次评定性复核,严格按照“自评—申报—初评—复评—现场复核—综合评定—审核—公示—发文”的程序进行。各示范点在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开展自评打分,分数达到700分以上,方可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初评,初评达标后由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向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复评。对复评达标的,由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组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后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并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摘牌(3年内不得再申报),对符合条件的示范点给予再次认定。
通过本次对示范点进行覆盖式复核,进一步摸清全市示范点运营现状,淘汰一些经营不善甚至停止运营的示范点,进一步推进示范点的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标志性品牌,丰富产业、产品体系,提升全市休闲农业发展质量、规模和水平,推动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新业态发展,为乡村振兴创造新路径,为促进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作出新贡献。
市农业农村局王松云副局长率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廖华明副主任、产业融合发展科杨培权科长在临桂区莲花岛休闲乐园(2017年示范点)现场复核
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钟燕燕主任、廖华明副主任以及产业融合发展科相关人员在桂林市和记农庄(2018年示范点)了解酱油产业情况
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廖华明率产业融合发展科相关人员在灌阳县广西星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示范点)查看水稻品种示范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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