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王允才主持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通报了第四次监测合格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情况、2021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情况及上级关于加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涉及重点事项进行了学习解读。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汇报了本行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申报情况,各成员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复核,永城市鸿茂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家农民合作社(农业8家、林业2家、供销1家)申报材料合格,联席会议同意推荐以上农民合作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整合现有政策,强化分工合作、注重分类处置、做好指导服务、畅通退出渠道,围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数量和发展水平。要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积极宣传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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