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着力解决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华池县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华纪发〔2022〕31号),在全县确定了村集体“三资”资金量较大、资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或问题相对较多且易发多发的南梁镇荔园堡村、城壕镇火连湾村、怀安乡坪庄村、王咀子乡王咀子村4个行政村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5月下旬,华池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各试点村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级开设的账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项目台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填报了《华池县试点村集体“三资”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表》《华池县村级银行账户排查情况统计表》《华池县村集体“三资”调查摸底发现问题统计表》。经摸底汇总,4个试点村村集体资金共397.65万元,资产共3385.28万元,资源共2.14万亩。各试点村能够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华池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村级财务及开设银行账户,各村银行账户使用规范,往来账目清楚且长期在用,无违规或闲置。但各试点村还存在对村级固定资产、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村集体资源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的问题;对村集体资产保管、资源管理、资产使用、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不完善的问题;对村集体“三资”公开没有做到定期公开、及时公开、随时公开。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派专业人员对4个试点村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配合试点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试点村2021年村集体经济进行全面审计,于6月10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专项整治报告和审计报告。6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将牵头对4个试点村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提级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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