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贺安委办〔2022〕19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定于6月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寿城行”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主题宣讲教育活动
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教育。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举办安全发展研讨会、开展交心谈心等方式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农业、农机、渔政、动监、饲料等执法人员要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农业农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常识,不断夯实筑牢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各县(区)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贺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组织学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利用宣传栏、明白纸、安全培训班、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农业安全常识,明确农业农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源头治理、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等措施贯彻到位。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及加强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了解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强化意识,落实责任,提高能力。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加强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将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用来诠释,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守法氛围,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全体员工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隐患,防微杜渐。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县(区)要紧密结合《贺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整治好的做法、有效的措施,曝光隐患排查不力的企业和单位。各县(区)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农药、渔业、农机、屠宰等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
(三)开展“安全生产寿城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开展正面宣传报道、警示教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寿城行”区域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宣传各行业部门的经验做法,推广成效。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强化宣传和培训。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县(区)要结合当地防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咨询和社会化宣传活动。线上,依托本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信息网站、客户端、公众号、微信、短信等形式,举办农业安全生产在线访谈、网络授课、网上展厅、网络直播互动、网络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各类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标语(参考附件2)、挂图、摆设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防疫实际扎实推进农业、农机、渔政、屠宰、动物防疫等安全宣传“五进”(进田头、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田间场院、作业场所,通过竖立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普及农业生产安全知识常识,推动安全宣传进田头。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利用山歌、快板、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方式,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围绕学生防疫防控,举办有奖征文比赛、书法比赛、手抄报、贴画展示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广播车、宣传橱窗等载体深入城镇村屯宣贯安全知识和事故避险常识,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各县(区)按照农业农村不同行业分别组织进行重点指导,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广泛动员组织参加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等科普作品。届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自治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播发优秀作品,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上报应急管理部参评。进一步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遵守安全法规的自觉性,促进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狠抓责任落实,将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寿城行”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完善活动实施细则、督导活动开展情况、量化考核内容标准。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区)要把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寿城行”活动与解决当前农业安全发展、农业安全生产中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通过开设“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寿城行”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重点位置和人流密集的醒目位置,通过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方式加强宣传,通过营造浓厚的农业安全生产氛围,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跟踪调度。各县(区)要加强对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寿城行”活动信息的跟踪报道及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掌握最新动态,及时发现、总结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各县(区)于6月7日前报送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反馈表(附件2),6月28日前由联络员及时报送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活动期间的图片、视频、好的做法、特色项目及重要事项等电子版资料请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金,联系电话:5129718,电子邮箱:hzsnyjfgk@163.com。
附件:1.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 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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