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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改措施 恢复海域原状

发布时间:2022-05-31 作者:佚名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解决非法填海行政处罚后恢复海域原状不到位问题,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按照2021年度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要求,对我市一起海域原状未恢复到位的填海案件进行核查,全程督促当事人开展施工,将非法填海区域恢复原状。

  该单位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于2012年擅自填海造地0.072公顷,用于仓储及堆放机械设施。原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其作出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若干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缴纳罚款后,一直未恢复海域原状。

  自2021年国家海洋专项督察下达整改要求以来,支队迅速行动,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积极介入,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五次赶赴用海现场,督促并协助用海单位开展恢复海域原状施工。事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施工坐标范围现场放点确认,采用油漆标识标注点位,并通过操作无人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摄像;事中多次对恢复海域原状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施工质量、细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事后操作无人机对该片海域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认非法填海区域的海域原状恢复到位,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摄像。在执法人员的督促和见证下,0.072公顷海域的恢复施工从2022年4月12日开始,并于5月10日正式完成。

  下一步支队将以此为契机,推进对行政处罚后恢复海域原状问题开展专项巡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zyxw/content/d546cace-f638-49fe-88c8-51aa517e8b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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