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桂林市养殖蛙类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蛙类养殖中违规使用禁(停)用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和未建立真实完整生产记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蛙类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对全市蛙类养殖户进行了排查。根据各县执法大队提供的蛙类养殖信息,执法人员到达蛙类养殖现场,查看了养殖场的数量和规模,检查了养殖生产者养殖的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重点检查蛙类养殖户购买和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购买和使用禁(停)用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假(劣)兽药,不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违法违规行为。随机抽取了全州县、灵川县两个场地的蛙类进行抽样检测。所有的样品按照文件要求现场采样、现场制样、现场封样。
通过开展我市蛙类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保障了我市蛙类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醒养殖者严格遵守兽药休药制度,杜绝违法违规用药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和质量安全抽检结合进行精准的风险隐患排查,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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