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关于做好数字乡村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一村九园”数字化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豫农文〔2021〕146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组织开展“一村九园”数字化园区试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相关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类型
结合物联网、智能控制、大数据等技术,对动植物生长环境、生长状况、设备等进行数字化升级和改造,提升设施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水平。包括“数字田园”“数字果园”“数字菜园”“数字茶园”“数字菌园”“数字药园”“数字花园”“数字牧场”和“数字渔场”等九类园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主导产业明显,核心片区突出,有一定的产业规模;
3.申报单位有一定的数字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基础;
4.申报单位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镇政府审核—农业农村局认定核准--公示备案”的程序实施。
五、支持方式
新型经营主体自建,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财政补助资金控制在50%以内,最多补助30万元。
六、有关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31日前报到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同时报电子版(jyscxxk@163.com)。
联 系 人:张利平
联系电话:0391-6633816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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