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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厅立法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厅立法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立法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2022年5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了全厅立法工作座谈会。厅法规处等2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厅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了我厅现行有效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基本情况,对立法程序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并就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和2023-2027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申报原则、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限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介绍了上位法“立、改、废、释”情况,并就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如何通过立法推动产业发展进行了探讨交流。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皮少成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体系相对完备,二是立法总量逐年下降,三是立法质量明显提升,四是执法工作综合推进。为做好立法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从推动产业发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完备法规规章体系等方面,提高对立法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要综合分析,统筹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的立法项目总量有限,与农业农村部门的立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我厅申报项目应当综合分析上位法修订情况,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分析形势,统筹决定申报项目。三是要积极作为,各负其责。决定申报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的机构要积极作为,提前做好调研、论证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法规处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理解与支持,力争将我厅申报项目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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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ywdt/tfgc/202205/t20220525_4144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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