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创造更优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淮安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淮安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