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养殖蛙类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蛙类养殖中违规使用禁(停)用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和未建立真实完整生产记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蛙类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近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蛙类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为此,区水产站对辖区内蛙类养殖主体用药情况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现场查看蛙类养殖主体投入品使用情况,查看是否有禁用药、假劣药、原料药、人用药等;二是告知养殖主体辨别假劣兽药的方法,购买投入品索要发票收据等;三是告知养殖主体严格执行休药期;四是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和水产养殖生产档案等。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7月初,我区将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结果运用,形成蛙类养殖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蛙类养殖产品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qxdt_86/cpq/202205/t20220507_1726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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