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大渡河、雅砻江及其支流穿越境内3000余公里,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省州有关长江“十年禁渔”的工作要求,凉山州从2021年1月1日0时起,全面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禁捕范围包括金沙江、大渡河流域及其重要支流,其中金沙江流干流雷波、金阳、布拖、宁南、会东、会理6县。支流包括美姑、昭觉、普格、德昌、盐源、木里、西昌、冕宁、喜德9县;大渡河干支流包括甘洛、越西2县,禁捕范围覆盖全州17县(市)。
从2022年开始,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始进入打持久战阶段,全州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目标,凉山州各级农业农村系统紧扣“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五一期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执法,强服务,“十年禁渔”执法工作开局良好。
一、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州各级农业农村渔政执法部门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公告、标语、警示牌,发放传单、宣讲、录制彝汉双语禁渔宣传语音广播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春季禁渔期禁捕政策,扎实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年初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2.5万余份,开展媒体宣传84次,张贴告示420余份,树立禁渔宣传栏60余个,组织进村入户宣讲70余次。
二、加大投入、强化执法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切实提高“十年禁渔”执法效能,全州各级不断加大渔政执法装备建设力度,充分利用中央、省执法能力提升经费和本级财政支持,配备执法船艇12艘,专用执法车11辆,无人机14架,视频监控系统16台套,组建10支渔政协助巡护队伍,聘用渔政协助巡护人员153人。年内还将完成统一执法着装等提升执法能力阶段性目标,努力实现渔政执法“六有”标准。
三、重拳出击、狠抓执法办案。全州农业农村渔政执法机构在2021年办理264件涉渔案件基础上,2022年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95辆次,出动执法艇223艘次,开展陆上河道巡查46882公里,水上巡查10586公里,检查水生生物保护区29次,清理销毁违规网具356张,清理非法渔具87个,查办违法违规案件85件,查获涉案人员113人,查获并放生涉案渔获物55.74千克,涉案渔获物价值0.848万元,行政处罚6.362万元。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零容忍”态势,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
四、密切配合、强化执法联动。全州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构建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监管格局。今年以来,开展联合行动138次,联合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84个次,渔具经营点103个次。持续强化非法捕捞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2年农业农村部门已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7件,移送涉案人员34人。同时,积极与周边地区建立交界水域禁捕执法共管机制,凉山州与周边相邻省、市州、县市,州内县市之间均签订了禁捕执法共管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共管水域联合执法行动。
五、资源养护,促进生态修复。全面禁捕为凉山州主要干流及其支流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在此基础上,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中央渔业资源放流资金、溪洛渡、锦屏、官地、瀑布沟等电站的渔业资源补偿措施,大力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今年已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及其重要支流投放各类珍稀和特有鱼苗(种)50万尾以上,至年底,全州珍稀和特有鱼苗(种)的放流数量达到400万尾以上,有效加快天然水域的渔业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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