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22]1号)的工作要求, 4月19-21日,市执法监督局分别赴邗江区、江都区和宝应县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省级畜禽类和水产类监督抽查抽样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从全省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主体,实行执法监督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市执法监督局负责现场监督和指导抽样,以及一般性行政执法检查;市农产品检测质量测试中心负责现场制样;每个县(市、区)行政执法大队派出2名以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抽样,制作询问笔录,填写采样单、加封样品袋封条及签字盖章等。此次监督抽样,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抽检农业主体12家,共抽检样品23个,其中畜禽类产品15个,水产类产品8个。
下一周,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将赴仪征等地开展省级第一季度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抽查工作。(供稿: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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