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来,南充市聚焦“关键少数”,采取多种渠道,迅速掀起《条例》宣传高潮。
一是学深悟透夯实理论之基。市本级及9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主动带头学,500余名市县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强化学,271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常态学,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深刻把握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干事本领和工作能力。
二是多措并举巩固宣传效果。将3月定为《条例》“政策宣传月”,9县(市、区)、235个乡镇、271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共设置集中宣传点255处,分发宣传手册、画报等71860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48副,同时通过村村通广播定点播报、宣传车流动播放、网络平台实时推送等方式,不断增强宣传吸引力,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推陈出新注入发展活力。组建专题调研组,深入9县(市、区)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专题调研,收集高坪灯高山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合作开发、阆中天宫院村农旅结合、西充跳蹬河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自主经营等发展集体经济典型案例,编撰整理之后在全市广泛推广,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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