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配合做好南繁信息统计的通知
各南繁单位、个人:
为提升南繁服务质量,加强南繁活动管理,确保《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海南省南繁登记办法(试行)》有效落实,我局计划今后每年开展南繁基地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基础信息、基地信息、活动信息、成果及投入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
2.统计方法:为确保统计信息准确、规范,由南繁基层管理服务人员通过实地、电话等方式进行南繁信息统计并组织填写南繁信息统计表。基础信息和基地信息首次统计后如无变化,今后不重复统计;活动信息在每年开展南繁活动时进行统计;成果及投入信息每年统计一次,12月30日前完成;疫情防控信息在南繁人员抵达三亚时进行统计。
3.统计要求:南繁单位、个人要全力配合所在区域南繁基层管理服务人员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对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积极主动配合信息统计的南繁单位、个人,我局将上报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对拒不配合信息统计的南繁单位和个人,我局将列入南繁服务管理“黑名单”,同时上报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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