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商务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农农〔2021〕262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1号)部署要求,结合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方向及“努力打造百亿元畜禽产业集群”的工作任务,更好发挥生猪产能政策调控作用,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我市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我局拟定了《汕头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
2022年4月2日,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发布《汕头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截至2022年4月11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现将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情况向社会公示。
附件: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月13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tzgg/content/post_20495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