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通报表彰了2021年度长江流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榜上有名。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湘潭市湘江湘潭城区段约42公里(昭山至马家河),为国家级野鲤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实施禁捕退捕。当年,全市223户渔民378人全部上岸转产。辖内该河段以外的天然水域(含支流),自去年1月1日起暂定10年常年禁捕。
近年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执行《关于湘江湘潭段水域实行禁捕的通告》《湘潭市湘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与市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以及各县(市)区通力合作,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对非法捕捞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确保辖内“电、毒、炸”等恶性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基本绝迹。在全省率先建成智慧渔政指挥平台,42公里湘江河段上共设置了16个监控点,运用科技手段全程监控无死角。去年,全市共立案57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7起。劝阻“一人多杆”违规垂钓行为600余人次,收缴违规钓具80余根。
因文明执法力度大,业绩突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获得国、省、市级多个奖项或荣誉称号。其中,2例打击非法捕捞案分别获评全国渔业执法优秀案例和省公安厅相关优秀案例“十佳”,智慧渔政平台建设经验成果获全省、全国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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