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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数字农业发展要求

发布时间:2022-04-20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为贯彻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4月13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其中明确了发展数字农业的总体要求。

  《要点》指出,发展数字农业,要围绕“三个创建、八个培育”,实施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

  《要点》提出,要联合推进数字农业功能性产业园、数字农业农村试点县、田头智慧小站工作、开展数字农民大培训。推进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结合广东荔枝、徐闻菠萝、梅州柚子等特色水果“12221”市场营销,建设全省农产品营销大数据。组织互联网平台和互联网营销讲师开展互联网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掌握互联网销售、店铺运营、物流配送处理等数字技能,建设数字农业人才队伍。鼓励电商平台开设广东农产品销售专区。充分发挥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优秀示范县进行产品和业务对接,扩大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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