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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春季渔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作者:佚名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各功能板块渔业主管局: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春季渔业生产工作,保障渔业生产稳定和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春季渔业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

  春季渔业生产直接关系到全年渔业生产稳定和“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当前,在坚决打赢战“疫”的同时,各县(区)、功能板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春季渔业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确保春季渔业生产工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要立足基层实际,及时分析解决春季渔业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要积极引导水产养殖主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春季渔业生产有序开展。

  二、抓好春季渔业生产指导服务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水产养殖主体对线上线下学习咨询的认识,鼓励养殖主体使用电话、微信、短信等平台载体,通过网络视频学习、线上或电话短信咨询,及时解决养殖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养殖管理。

  突出抓苗种生产,加快推进水产苗种企业扩繁生产,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保证苗种供应;突出抓设施维护,引导养殖生产者抓紧时间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突出抓病害防治,强化疫病监测预警,实施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做好存塘水产品病害防治。

  三、抓好水产品存塘调度和产销衔接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部门职责,开展水产品存塘调度,掌握水产品存塘量,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打通线上渠道,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指导养殖主体适时起捕压塘水产品,保障水产品水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平稳市场价格,为抗击新冠病毒性肺炎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zyxw/content/e3b70ef8-7359-4466-98bd-b23f47c7e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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