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资讯动态 > 市农广校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扩大农村普法宣传 营造平安社会环境

市农广校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扩大农村普法宣传 营造平安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22-04-12 作者:佚名 来源: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4月11日,市农广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并对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升学习宣传效果做出安排部署,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宋利山校长传达了市委、市农业农村局扫黑办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详细讲解。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好集中学、个人自学,深刻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律规定与主要内容。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习效果,市农广校制作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横幅2幅、宣传手册1000册,并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层农技员培训、百万农民线上大培训等平台大力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作为推动农村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与抓手,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政治意识和工作认识,进一步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全市农村人口中的普及率与知晓度。(供稿:薛涛)


原文链接:http://nyj.yanan.gov.cn/xwzx/nydt/47296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