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法律震慑,近日,农业农村部从各地在“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中,选取16宗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查处的“‘惠某3252’船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使用电力捕虾案”入选其中。
2021年1月26日,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惠州市针头岩以西海域发现“惠某3252”船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实施底拖网捕虾作业,执法人员抵近发现该船船尾白色拖缆中夹有大量电线由船尾延伸至海中。经登临检查,该船携带底拖网具20张、电板2个、电球5台、电线4580米、渔获物548千克;船上12名船员供述实施了电力拖虾违法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渔获物及电鱼工具、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1年8月,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12名涉案船员分别判处四至八个月拘役或有期徒刑,共同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修复费25万元。
通知指出,这16宗典型案件的依法严厉查处,充分体现了相关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和从严监管、严打涉渔违法行为的鲜明态度及坚定决心。通知要求,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实施好“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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