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资讯动态 > 听民声,察民情——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做客“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听民声,察民情——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做客“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4月7日,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伟东做客“龙门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围绕群众关心的“三农”重点工作、惠民惠农政策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问题,通过热线电话与听众互动交流。

  图片 1.png

  主持人:刘局长可以跟大家谈谈今年有什么工作规划和目标呢?

  刘伟东: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防止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全县粮食播种面积31.61万亩,粮食产量11.35万吨以上。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和农民种粮收益。

  二是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29万亩,完成5714.1亩撂荒地复耕复种。实施种业发展攻坚行动,抓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大核心品种良种良法应用推广。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34%、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26%。

  三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型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全县2868户7306名脱贫人口的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加强动态监测和帮扶,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和东西部协作等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是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支持丝苗米、茶叶、南药、三黄胡须鸡、花卉等产业集群发展,持续推进龙田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镇创建,发挥两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作用,激发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活力努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

  五是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持续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建设。

  六是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

  七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努力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主持人:刘局长,近几年来我县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的道路好走了,设施完善了,村庄美丽了,游客变多了,这些都是美丽乡村建设所带来的优悦成绩。刘局长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思路呢?

  刘伟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了,环境变好了,乡村生活也越来越好了,要继续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我县也是紧紧围绕着这点,扎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具体措施分为两点。

  一是坚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集中供水、“四好农村路”等工作,确保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156个行政村和1877个自然村100%完成“三整治”,100%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让农村既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又能像城市一样生活便利、环境整洁。

  二是坚持示范带动。2021年我县全力加快推进“三生体验.康养农旅”(永汉-南昆山)、“生态田园·恬美瑶乡(龙田-蓝田)”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打造具有绿水青山游赏、乡村生活体验、历史文化熏陶、现代农业发展等特色功能的乡村振兴示范带。目前三生体验.康养农旅(永汉-南昆山)乡村振兴示范带已基本建成,示范带沿线村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客家、岭南特色乡村风貌已初步显现。

  

  主持人:作为一名从事农产品电商,想问我县对农产品电商有什么扶持政策吗?

  刘局长:有的,龙门县委、县政府印发了《龙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方案(修订版)》,方案中第17点提到“扶持农产品电商”:在我县内注册登记的从事农产品电商的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体户,年度销售龙门农产品总额 100-200万元(含)、200-300万元(含)、300-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奖励时必须提供农产品电商销售额汇总表、电商销售额佐证材料(电商销售平台链接截图、电商销售签约协议、电商销售平台销售额截图或物流信息等;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销售需提供聊天和交易记录);同时提供自产自销的相关依据或采购龙门农产品的相关进销存集合等,所以大家从事农产品电商销售时必须保存好销售额的有效证明。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农机管理股,联系电话:0752—7889606。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xwzx/bsyw/content/post_459908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