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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落实《2021年度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农业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站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8月27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26日,我局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单位负责同志等70余人参加,邀请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永成,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为主题进行了授课。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阜阳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法重点内容,在本系统开展学习宣传。

  (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我局2021年度“三个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将已由三区认领的196项“行政处罚”事项不再列入市级清单,将8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其他权力”事项下放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调整后市级权责清单共20项;新增17项共服务清单,调整后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共62项;将原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3项全部下放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9月1日,局主要负责同志赴政务中心窗口调研,与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同志就提高窗口办件率、“皖事通办”平台优化提升、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访问及推广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2.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范围、流程管理、责任分工等。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根据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对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印发了《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编制2021年度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对涉及4个事项、12项证明材料,制作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对外公布。

  (三)完善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法治阜阳建设规划(2021—2025)》等。落实了局系统干部学法制度,先后举办了依法行政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版《动物防疫法》等法治讲座培训。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我局与安徽金宇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继续聘请该所程东方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的作用,所起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行为、应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对涉及法律事务的合同事项均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共代拟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份,均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对由我局起草制定的2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宣布失效13个、废止1个、保留8个,并公示了清理结果。

  二、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

  1.机构设置全部到位。2020年3月,《阜阳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印发后,各县市区及时跟进,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和执法机构“三定”方案,截至2020年7月底前,市及8个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部挂牌成立。目前,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均已配备,内部机构设置均已到位。

  2.人员转隶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及时将原分散在各二级机构的执法人员转隶到综合执法机构。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总数306人,现已转隶到位232人,占编制总数的75.8%,各地应划转人员基本到位,其余空编为预留公开招考专业人员指标。针对改革中存在的个别地方人员转隶进度慢、经费预算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市局进行了两次督导,并由市委农办通报至县市区党委、政府;针对颍泉区执法人员转隶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导,并向颍泉区委区政府下发督办函,促进颍泉区迅速整改,完成人员转隶。

  3.执法条件有所改善。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均落实了办公场所,大部分执法机构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部分县配备了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等装备。市支队新配备执法车2辆,现有执法记录仪3个、录音笔2个、照相机4个和相关移动执法设备,投资1000多万元的市级渔政执法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即将建成运行;颍上县配备执法车6辆、船艇3艘、无人机4架;阜南县新配备执法车6辆,并统一配置了执法服装。各地均把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4.执法人员能力不断提升。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及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了《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及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执法人员培训规划,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建立灵活学法机制等方式,尽快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集中业务培训。制定《阜阳市2021年农业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方案》,先后举办2期集中培训:7月份举办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6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专业培训;10月份举办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推进暨案卷规范制作培训会,对4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案卷规范制作培训。二是常态化学法。市支队开展了“每周一法”“每旬一课”“函授学法”活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已全部参加培训1次以上;选派代表队参加阜阳市“锻造执法铁军,护航大美阜阳”通用法律知识擂台竞赛,并通过初赛,进入复赛阶段。三是行为规范集训。11月初举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教练员军训活动,遴选33名执法骨干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训练,提升执法人员基本素养。四是证件考试。6月5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阜阳市农业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编在岗人员104人参加,经省农业农村厅确认成绩全部合格;7月24日,组织全市新进入执法机构和需换证农业执法人员101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99人成绩合格,通过率98%。

  5.执法制度逐步完善。加强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市局印发了《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阜农办〔2019〕89号),制定了阜阳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市支队印发了《阜阳市农资市场监管八项制度》,编制农业综合执法规范文本并印刷成册;制定了阜阳市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农业综合执法服务指南、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开展了执法案卷现场抽查和2次集中评查。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并公开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指引,对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作动态调整。2021年度我局共7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其中3个与市市场监管局的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已全部完成,并将检查结果按程序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4个部门抽查事项完成了3项,其余1项按计划将于11月份开展完成。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一是春季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四个专项行动”,市支队针对种子和农资市场监管、禁渔期和禁渔区违法捕捞查处、畜牧行业违法行为查处、农村违法建房案件办理等四项工作,组成3个检查组,对8个县市区19个乡镇、35家农资经营门店、7处农村宅基地建房现场、3段禁渔区域进行了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秋季对我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根据上级规定内容,特别是“三无”种子现象,对种子许可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三是部署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自9月下旬开始,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对8个县市区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的生产经营资质、购销台账、销售备案等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特别是严查“三无”种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动出击,加强了农资市场和生产经营主体的抽查排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并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对阜南、颍上、颍东等部分县市区重大案件进行了全程督导。全市农业执法部门共开展巡查检查613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门店4135个次,抽检农资产品1370组,办结案件143起,查获涉案农资3.5万公斤,罚没款146.53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

  三、开展农业普法宣传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市局印发了《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制定了《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重点普法目录》《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重要任务清单》《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任务和责任。局机关各行业管理科室和相关二级机构,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6月17日,副局长时守宇带领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种植业科、动物卫生监督所等科室单位负责人,深入到颍东立华禽业、颍东瓦大公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市动监所组织相关人员到部分县市区就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宣传培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市水产管理局等单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进基层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种子法》《渔业法》等法律知识。

  (二)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活动。9月23日,利用在临泉县举办的阜阳市“庆丰收感党恩”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在活动现场开展了农业普法宣传专题活动,设置了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台,向过往农民群众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民关心的知识问答”等普法宣传材料和法治宣传品500余份,接受农民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现场解答乡村振兴、农资纠纷维权、农村宅基地等热点问题,为广大农民群众送去丰富的法律知识大餐。组织参加了“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农业“三下乡”活动等,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宣传。“织密法治围栏,阜南打赢橄榄蛏蚌保护区禁捕攻坚战”被评为阜阳市第一届“十大法治事件”。11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12月4日,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分别举办了宪法知识竞赛、宪法集体宣誓活动,并在颍上县举办宪法与渔政执法监管培训。

  (三)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利用案卷评查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开展了3次案卷评查。一是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和推优工作,共有行政许可案卷13卷参加评选。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真正达到以评查促执法的目的。二是8月26-27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从各县市区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抽调业务骨干,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对8个县市区参与评比的37宗案卷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根据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进行逐卷逐项评查,并邀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到会指导。三是10月9日组织召开年度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会议,对各县市区推荐的2021年度17宗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推选3卷优秀案卷参加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临泉县1卷农业执法案卷获省司法厅优秀案卷。

  四、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市8个县市区均已下发文件,县级建立了8个仲裁委员会,均已经建成仲裁庭,在乡镇街道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村级成立了调解小组。2021年全市共聘用仲裁员231人,全市县、乡两级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466件,县乡当年调处纠纷数403件。市级接待涉及土地纠纷的来电来信来访280余件次,办理复查复核案件6件,办理行风行风热线14件。维护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益,缓解了因无序上访给各级带来的压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方面。一是整体执法能力不足。现有执法人员多来自各二级机构,原系单一行业执法、兼职执法甚至无执法经验,缺乏法律专业人员,法律知识不系统,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业综合执法的要求,需要加强培训提升。二是执法经费相对不足。各地执法经费虽纳入财政预算,但部分地方预算偏少,仅能满足日常办公,难以满足办案需要。三是执法装备条件不足。多数地方执法车辆偏少,目前4个县市区仅有1部车辆,2个县区没有固定执法车辆;执法船艇、无人机、录音影像等设备配备不均衡,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执法标志、服装尚未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队伍形象和执法效率。

  (二)行政管理方面。局内部分行业管理机构对行政管理职能理解有偏差,仍沿袭传统工作方式而忙于日常业务,存在重技术、轻监管现象;有的对综合执法改革主旨误解,存在盲目依靠综合执法机构、忽视行业监管职责现象,造成行业风险管控弱化。

  (三)政务服务方面。市级农业农村领域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较多,其中权责清单20项,公共服务清单62项,“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37项,“皖事通办”平台服务事项36项,“互联网+”监管事项41项。由于许多事项如农药经营许可等多由县级办理,有些事项如内陆渔业船员证书发放基本无办件,加之线上办事平台推广引导不够,部分工作人员习惯于线下服务,造成市级线上办件覆盖率、办件量都比较低,许多事项常年无件可办。

  六、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振华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列入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组织领导,印发了《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振华多次听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渔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等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分类上会办法和程序。

  七、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能,把法治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充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准确界定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职责,理顺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机构之间关系,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快速联动、协同高效的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新运行机制。督促行业管理科室及时制定年度“双随机”市场监管计划、方案,牵头开展接受行业行政检查,督促执法机构及时查处行政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

  (二)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问题、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有关活动,组织好民法典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执法人员能力培训,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及领导开展专题讲座。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实际,制定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地科学制定本地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交流,鼓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

  (三)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继续督促落实相关改革任务,重点推进预留编制的人员招录配备、执法装备条件的提升、执法标志和服装的统一等,写好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立足主责,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服务信息,完善服务流程,确保符合职能范围,符合工作实际。二是完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和完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信息,提高我局网上业务办件量和网上办件覆盖率。三是加强日常培训和宣传。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转变政务服务方式,加强线上服务推广,引导用户使用政务地图办事,提高政务地图访问量和手机端、网络端办件量。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fy.gov.cn/content/detail/6243bd40886688cb778b45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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