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一直以来,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管理、渔业管理、畜牧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执法支队等单位,明确责任人员,并结合省市相关要求,强化督查考核。
三、加强农业农村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将许可证注销程序缩短为1天,减少申请材料3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共减少审批材料6个;优化许可事项,取消行政许可审批1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平均每项审批提供材料降低至2.76件。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审核。2021年法律顾问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法律把关16件;对7份拟签订合同进行审查;对5份拟发的文件、通知、请示进行审查;对1个重大信访事项答复意见进行审核。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均正常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全市核定编制127个,执法人员到位124人,人员到位率99.3%。2021年市财政安排226.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执法保障。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法律培训。以《渔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涉农法律为基础,开展常规性法律学习,每周集中学习1次。12月20日,开展了为期2天的全市执法骨干培训班。培训50人次。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完成30个学时的法律学习,2021年13个新入执法人员全部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资格。
二是开展农业普法工作。在广大群众中开展普法活动。在官网和蚌埠官方微信发布涉农法律解读7篇和以案释法8篇。3月份和10月份,我们利用农忙时期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宣传,3~6月份利用禁渔期,集中开展《渔业法》宣传,12月份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宪法进农村”活动。全年共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2000多份,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法律工作110次,制作横幅52余条,张贴公告32000余张。
三是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对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动态调整,及时修订《蚌埠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蚌埠市农业农村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4月20日和9月20日,我们两次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四是加大农业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出动执法船艇53艘次,出动执法人员1102人次,水域巡航里程超过2000公里。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共立案288件,其中市本级60件,县级228件;结案255件,其中已移送司法机关36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其中农资(含种子)案件50余件,渔业案件立案170件。
五、强化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
一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抽查主体11家次,通过执法人员的检查,发现问题2家,。联合抽查经营户4家,并将检查结果在监管平台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发布。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及畜禽检疫。印发《蚌埠市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安排专项资金265万元,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生产环节)安全定量监测样本量总计650批次,其中例行(风险)监测337批次、风险排查16批次、监督抽查297批次,监督抽检覆盖率为45.6%。全年检疫生猪80多万头,牛2万多头,羊10多万只,禽类4000万只,出具畜类调出检疫证明2万多份,活禽及产品类调出检疫证明5万多份。
三是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根据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我局于2021年成立立法起草工作组,制定《蚌埠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办法(试行)》立法工作方案,开展立法需求和立法事项调研,搜集相关法律依据,启动《办法》草案起草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四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接受人大、司法、审计、社会、网络舆情监督以及纪检监察监督。去年11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1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渔民上岸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落实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制度。高质量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件,及时答复市长热线60件,回复网络舆情6条,反馈满意率为99.3%。
六、2022年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农村仍然是普法薄弱区,土地纠纷、宅基地管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仍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做好依法决策、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依法行政,为我市农业农村快速发展,全力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作出贡献。
一是深化农业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乡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立法规章落地,印发完成《蚌埠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办法(试行)》,并积极推进规章落实。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开展大比武,完善行刑对接机制,调高执法质量。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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