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治地膜“白色污染”,打赢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攻坚战,《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3月22日,通辽市农牧局科教科科长卢景会、副主任科员戎洁,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科科长张福胜、专业技术人员姚影、芦雪、矫丽娜、吕岩,到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扎鲁特旗多个地膜经销店、农资门店开展了《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宣传。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njtg/2022-03/28/content_8414b26c99f74862b1c7663520421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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