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现食用农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库伦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开展了农畜产品承诺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2月28日,库伦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到库伦镇南元宝山等蔬菜生产基地开展了农畜产品承诺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发放《通辽市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告知书》10份,《通辽市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禁限用农药名录》10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解读明白纸》10份。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重点指导主体开具手写版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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