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河北省兽药质量和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文件要求,自2022年3月,廊坊市农业执法支队对全市10个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兽药产品进行抽样。此次抽样采取随机抽取兽药产品的方式,重点对畜禽生产中常用的粉剂、针剂、中药、西药等20余种进行抽样。抽样过程严格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要求,执法人员认真核实兽药追溯二维码、药品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详细询问购货途径及销售使用情况,认真规范填写抽样单信息,经被抽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对样品进行统一封装,确保抽样工作科学公正。
截至目前,已对广阳区、安次区、大城县等3个县(区)的8个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样,共抽取兽药产品12批次。此次抽取的兽药样品将于3月10日和4月10日分别送至唐山市和省兽药监察所进行统一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兽药将依照相关条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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