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1月25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督查组,赴广陵区开展春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督查组抽查了4家经营主体,包括生猪屠宰企业、果蔬生产企业、禽蛋生产企业及农资经营企业,涵盖了扬州市民餐桌上的常见农产品。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农产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台账、畜禽养殖记录、农产品用药间隔期制度执行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质量。全市农业执法部门春节期间将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守春节期间餐桌安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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