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40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和省级专家库管理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23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项目所在县审查,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湛江市吴川市非农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共5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刘伟超,联系电话:3138283,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度湛江市吴川市非农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情况表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2年2月21日
附件:
2021年度湛江市吴川市非农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结果情况表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jiang.gov.cn/zwgk/zdxxgk/content/post_1577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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