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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2-22 作者:佚名 来源: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我区茶叶安全生产,提高茶叶质量,杜绝违禁农药使用,经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5个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全区茶叶开展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知识宣传,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开展禁限用农药知识宣传,强化宣传发动。2022年2月16日,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在独山镇召开产茶5个乡镇会议,部署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乡镇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相关乡镇要制定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药使用诚信档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实现农药使用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推广“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巡查各乡镇对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区联合制定《裕安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裕农〔2021〕233号)和<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裕农〔2021〕258号)贯彻落实情况。全面依法履行农药除草剂监督管理职责,以禁用农药除草剂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对辖区内农药除草剂使用进行全面整治。

  以茶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统防统治组织、种植户等生产主体为重点,检查购买、使用农药(生产投入品仓库)记录,各项制度是否建立,现场查看加工企业的原料合格证、台账和委托或自我检测等质量控制情况,协调及时抽检,巡查农资销售企业规范经营;禁限用农药名录张贴情况和知晓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除草剂,不按照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除草剂,是否存在未执行农药(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或使用记录不完整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


原文链接:http://nyncj.luan.gov.cn/zwzx/xqdt/4964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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