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由我厅牵头起草的《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新阶段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对于促进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省委农办主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宋虎振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乡村振兴目标如期实现的需要,对河南意义重大。《条例》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用立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为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要充分认识其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宋虎振强调,要率先组织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研究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突出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统筹作用,注重发挥《条例》的引领促进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措施保障,切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有效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责任编辑: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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