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行动,营口市果断行动,迅速切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层层落实责任,高位推进营口市涉海渔船大排查专项行动。责成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实施,统筹推进全市排查行动。营口市在全省最早完成了全部涉海渔船的排查工作。
一是成立专班,压实责任。营口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召开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要求各县区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确保工作落实见效。
二是开展培训,加强指导。执法队分级分批开展排查人员培训,组织县(区)、乡(镇)排查工作业务骨干,针对“渔船信息普查填报系统录入工作步骤”等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操作技能。
三是广泛宣传,定期督导。执法队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严格执行大排查行动定期督导检查、日调度周通报和工作信息专报制度,根据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有力推动大排查工作顺畅开展。
营口市共排查出有证渔船1709艘,无证涉海渔船907艘,所有渔船均统计登记、分类建档,建立了营口市涉海渔船数据库。为准确掌握全地区涉海渔船基本情况,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监管,不断提升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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