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告〔2022〕1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规定,《移动吸粮机》等4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已经专家审定与公示,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DG43Z012-2021《移动吸粮机》鉴定大纲
2.DG43Z013-2021《石灰精量撒施机》鉴定大纲
3.DG43Z014-2021《收谷装袋机》鉴定大纲
4.DG43Z015-2021《竹笋蒸煮压榨机》鉴定大纲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1月5日附件1:DG43Z 012-2021《移动吸粮机》鉴定大纲.pdf 附件2:DG43Z 013-2021《石灰精量撒施机》鉴定大纲.pdf 附件3:DG43Z 014-2021《收谷装袋机》鉴定大纲.pdf 附件4:DG43Z 015-2021《竹笋蒸煮压榨机》鉴定大纲.pdf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