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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通报有关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会在州农业农村局召开

发布时间:2022-01-14 作者:佚名 来源: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12月30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通报有关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会在黔南州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韦骏,十二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水产站负责人,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养殖业管理科,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州养殖业发展中心及内设科室负责人共60余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生态环境部2021年12月22日通告《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典型案例,传达了州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黔南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渔业执法工作的通知》,会议重点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如何整改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学通弄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诚践行“两个确立”、衷心拥护“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深入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将其纳入近期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二是重点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辖区问题大排查,认真梳理辖区是否还存在类似保护区,有保护区的要加大排查力度,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对存在问题要对标对表精准施策,一并列入本次问题整改范围。

  三是要从中央环保督察罗甸县发现问题中吸取教训,从2021年12月31日开始到2022年1月9日为止,全州各县(市)集中力量以举一反三的方式开展好保护区、长江“十年禁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好涉河涉渔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捞行为。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各县(市)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定期督查、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对排查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进度缓慢的要综合运用交办、通报、约谈等手段进行监督问责,推进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和问题整改销号。

  

  


原文链接:http://znyncj.qiannan.gov.cn/dtzx_110/nyyw/202112/t20211231_72179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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