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市第二次食安委扩大会议上的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督查室、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于2021年12月13日开始,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分两阶段、两组进行,督查一组第一阶段督查临桂区、七星区、雁山区;第二阶段督查灵川县、全州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督查二组第一阶段督查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第二阶段督查阳朔县、平乐县、工程瑶族自治县、荔浦市。第一阶段督查时间为:12月13日至17日,第二阶段督查时间为:12月27日至31日,因疫情影响,督查时间往后推延。
督察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被督查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汇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查访农产品生产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对被督查单位进行了督查。根据整理的资料发现农业农村系统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农业农村局农产品抽检1.5批次/千人未完成,问题发现率未到1.3%,处置率未到100%。2、查办食用农产品(不包括农资)质量安全案件县均值未达到2件。
根据督查组督查结果建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农产品日常监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加强巡查检查。结合我市重点农产品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风险监测工作计划,并配合开展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工作。为完成我市“1.5批次 /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市、县、区农业部门积极向市、县、区政府申请经费支持,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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