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产业第一”的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我市乡村产业主体。经研究,2021年珠海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月20日,请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服务好企业申报。
特此通知。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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