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标准,规范兽药GSP检查验收,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以及自治区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1月5日,旗动物疫控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旗内申请换证的2家兽药店现场检查验收。主要查看兽药经营企业场所和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售后服务等软硬件并全方面评分。经评定,1家兽药店顺利验收通过,另1家兽药店未达到标准。对验收通过的兽药经营企业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

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推动我旗养殖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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