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百日集中攻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12月21日起,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科联合各县(市)区农业(渔业)执法机构开展系列执法检查行动。
联合执法检查将针对区域特点、重点品种、重要节点,结合节日水产品销售旺季及冬奥会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要求,对养殖企业使用可追溯记录、投入品来源台账(苗种、饲料、药品)、销售去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落实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即将上市销售的养殖企业产品进行采样检测;对不按养殖技术规范操作、制度不落实的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予以处罚,对快速检测出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养殖产品及时送资质机构定量检测,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罚。
截至目前,联合执法检查30个养殖企业,采样20批次,对3家养殖企业制度落实不到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联合执法检查将按既定计划持续开展,确保葫芦岛市2022年“两节”“两会”和“北京冬奥会”期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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