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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10家经营主体被列为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21-12-30 作者:佚名 来源:酒泉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全省有15家生产主体被列为试点单位,其中包括我市10家企业(合作社),分别是酒泉富民裕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合作社、酒泉炬晖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金塔昱航生态农庄有限公司、金塔县大洋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酒泉敦煌种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酒泉盛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门市清泉乡康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玉门市赤金镇冬韭王韭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甘肃绿园生态种养殖家庭农场、酒泉绿野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试点期为2年。

  建立和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既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通行做法,也是高品质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实现路径,更是提振公众农产品消费信心的重要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市“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逐年上升,产品已经形成了规范的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成熟的生产经营模式,在此基础上,要实现优质农产品种类全覆盖、生产经营过程全控制和产业链全打通就必须建立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

  此次酒泉市10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被列为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单位,为酒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注入了动力。我市将按照农业农村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战略,积极推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生产基地创建,大力推行全程质量控制理念,积极推广CAQS—GAP生产技术,严格按照《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规范》,因地制宜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实施全程质量控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实现农产品多样化认证,切实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和竞争力。

  


原文链接:http://nync.jiuquan.gov.cn/nongyeyaowen/bendiyaowen/20211228/15145468214149fe9f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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