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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首起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落地

发布时间:2021-12-30 作者:佚名 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12月15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县人民检察院、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首次在舞水河芷江段芷江镇小河口水体联合实施人工增值放流,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经查证,今年9月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年产4000万块页岩机制砖生产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窑炉废气处理设施虽然处于运转状态,但废气总排放口烟气呈黑灰色,排放量较大,废气排放不正常。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污染物平均浓度超过了《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限值,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2021年10月25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启动对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生态损害追偿。     

  芷江县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办法》工作要求,经司法损害评估,鉴于该企业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较轻,通过磋商与赔偿义务人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自愿承担污染治理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替代修复方式,出资2000元实施水生态功能增益增值放流项目,共投放各类鱼苗2500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执行到位。(通讯员:李复红 刘坚 杨志桂)

  


原文链接:http://www.huaihua.gov.cn/nyncj/c108770/202112/da8cce6b1e97462aa96fa433f7fb16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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