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28号)要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广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内丘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巨鹿县华康牧业有限公司、沙河市家园农牧有限公司提交的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广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贴息35万元,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金额为35万元;内丘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贴息166万元,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金额为32.902086万元;巨鹿县华康牧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贴息4万元,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金额为0万元;沙河市家园农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贴息14.16万元,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金额为0万元。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12月23日—29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12月29日前书面反馈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毅 电话:3163229
2021年12月23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