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公布实施,后经2009年和2014年两次修正,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有关部门及其职责亦相应调整,处于爬坡过坎期的我国安全生产亟需通过修法来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最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分别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到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方面内容作了主要修改,共计修定42条,约占原来条款的1/3,最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一百一十九条,突出了立法问题导向,用制度建设构建起维护公共安全的“四梁八柱”。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完善了维护公共安全的顶层设计,为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法治路径。
为让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意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近期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对2021年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并发放了《安全生产法》手册。通过学习,全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工作和生活中,要继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融入生产、生活、工作各个过程,从自身做起,推进普法宣传、加强检查,保障本法充分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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