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充分利用光照资源充足、日照时间长的自然资源优势,在闲置的荒地荒坡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一座座光伏电站化身为“阳光银行”,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2018年,镇赉县启动实施了投资3.1亿元的8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让82个贫困村及12000多户贫困户都有了“阳光银行”。 目前,镇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设备运行良好,发电收益稳定。今年1月至11月末,发电小时数达到1455小时,实现上网电量5964万度,发电收入5248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由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统一管理、统筹分配,项目采取“智能光伏+科技农业”的创新模式,实现了“光伏+农业”的叠加收益扶贫。扣除运维费、保险费和税金,每年可为脱贫村增加收入60万元,用作村集体收入和脱贫户分红,可持续稳定收益20年。根据县里制定出台的《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光伏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脱贫户直接收益、开发公益岗位和小型公益事业,确保光伏扶贫收益始终用于巩固脱贫成果,长期发挥作用。 项目将扶贫开发、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光伏产业优势切实转化成为镇赉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推动“三双一旅”发展战略赋能,开启乡村振兴、生态富民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112/t20211222_8328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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