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全省“宪法进农村”主题日主场活动暨全市法治宣传会议在兰陵县召开。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张传亮,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吕思光,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范作军,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段伦才,兰陵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波,县政府副县长任力出席,各县区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有关人员参加。
全省“宪法进农村”主题日主场活动在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举办,刘波致辞,段伦才讲话。
张传亮表示,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省农业农村厅和临沂市、兰陵县联合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体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要注重学习宣传成效,通过“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物质文化生活和农民精神风貌,让农民群众在主题活动中感悟法治精神,增强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上午,与会人员在代村法治广场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到朝阳社区法治广场、兰陵镇法治广场、兰陵镇鑫磊农机公司执法现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荀子庙法治广场进行现场参观。
代村法治广场
朝阳社区法治广场
兰陵镇法治广场
下午召开了全市法治宣传会议,段伦才主持会议,任力汇报了兰陵县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各县区进行了座谈交流。
张传亮强调,一是提高重视程度。要高度重视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农业农村部门要突出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活动的主要任务,与学习党史、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更好地促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持续推动“宪法进农村”活动引向深入。二是注重宣传实效。农民是“宪法进农村”活动的主体。要针对农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准分类施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阶段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三是加强工作创新。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化时代的形势,运用各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让民法典和法律真正走到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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