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财农〔2021〕14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明农〔2021〕139号)等文件要求,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审,拟对通过评审的建设项目进行立项批复。现将拟批复立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11月26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和依据。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
联系电话: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0598-8289508/5100331;
三明市财政局:0598-8222994;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98-8223527。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111/t20211122_17295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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