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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虞协作开展长江商船携带渔网渔具联合专项执法

发布时间:2021-11-16 作者:佚名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11月10日上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常熟市农林综合执法大队、海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长江禁捕期交界水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长江水域商货船进行执法检查和长江禁捕政策宣传。行动共检查商货船10余艘,发放宣传手册30余份。此次行动是我市贯彻省禁捕办《关于加强商船携带渔网渔具执法监管防止非法捕捞的通知》(〔2021〕63号)要求,以及南通常熟、海门常熟《长江渔政联合执法工作备忘录》精神,与常熟市联合开展的规模最大、执法区域最广、出动船艇最多的一次专项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长江违法捕捞行为,我市先后与常熟、张家港等地签订长江渔政联合执法工作备忘录,共同建立畅通左右岸、干支流的协同管理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水陆联合、区域协同的禁捕执法闭环,实现共同管理、联防联控。南通市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认真贯彻省禁捕办、省总队有关长江禁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做好长江禁渔区两岸协同、水陆并重、上下游共管,始终保持长江南通段长江禁渔的良好秩序。今年以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办理违反长江禁渔期规定行政处罚案件57件,罚款57800元,其中查办商货船违规携带禁用渔具案9件,罚款1.8万元。

  全市各级渔政机构将继续保持巡查执法高压态势,对各类长江禁渔违法行为露头就打、违法必究,确保打赢长江“十年禁捕”持久战。(撰稿人:张建岳 谢超)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dt/content/faa00685-9a21-43b2-9270-697ccde3b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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