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以来,酒泉市组织全市7个县(市、区)扎实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补充完善各项改革资料,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了解,酒泉市于2020年10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性工作,全市共清理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5.4亿元,资产34.46亿元,资源535.76万亩,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2万户62.97万人,量化资产总额2.4亿元,设置集体股东252个,成员股东62.97万个;全市435个村依法设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435个,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435个,发证率达到100%。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今年7月份以来,酒泉市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紧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个环节”,重点围绕“村社分账管理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真实准确、成员身份确认不重不漏、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统一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档案资料和信息管理全面完整”等六个方面,组织各县(市、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对档案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对全省农村产权管理系统中发现的重复成员进行了核实筛查,确保不留隐患。
“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变动的是否完成改选?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是否单独分设?农户股权证书是否应发尽发?“三资”监管系统是否完成新旧对接及账务核算?成员身份确认是否有“两头空”“两头占”……”围绕这些具体问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档案资料,一一核查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列出了整改台账,制定了整改意见,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回头看”工作扎实推进。
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推进落实中,我市依托全省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针对个别成员出现的“两头空”或“两头占”、部分成员信息错误等情况,进行了着重处理。部分县市统一制定了《关于自愿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申请书》《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落空追认”花名册》等一系列模板表格,对筛查出的重复确认的人员按照规范程序予以取消,并采取发外调函、微信、电话等方式与重复人员进行对接,通过函询和征求当事人意见明确最终结果。
经过全面“回头看”筛查,我市435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已全部完成银行账户单独开设工作,新建1385个账套,同步完成2021年账务处理,实现了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开。同时,全市435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全部完成全省农村集体产权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全市涉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变更的190个村全部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理事长改选工作,并完成了赋码登记变更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命名规范统一,均按规范要求悬挂了集体经济组织标识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全部发放到位,农民集体资产权能保障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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